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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历史上的典农校尉

2025

11/21

08:59

来源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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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清朝光绪年间的《无锡金匮县志》(以下简称《县志》)卷一《建置沿革表·疆域》中,有三国孙吴时曾“分置毗陵典农校尉”的记载,而到了司马氏代曹魏成立西晋时,则又正式于此成立“毗陵典农校尉”。对于为什么会在无锡以西设置典农校尉,大家议论较多,也没有一个较为公允笃实的答案。

  先说说《县志》沿革中所述资料的来源。在南朝萧梁时沈约所撰的《宋书·州郡志》中,对此有最早记述,“晋陵(今常州)太守,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晋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立以为毗陵郡,治丹徒,后复还毗陵。”而在唐朝房玄龄等撰写的《晋书·地理志》中,则是这样记载的:“毗陵郡,吴分会稽无锡以西为屯田,置典农校尉。太康二年,省校尉为毗陵郡。统县七,户一万二千。”很显然,《县志》中的材料是援引《宋书》《晋书》的。由《宋书》《晋书》《县志》,我们大致可以知道在魏、蜀、吴三国鼎立时,在无锡以西屯田种粮,并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督促生产的情况。

  三国初期,豪杰并起,攻剽城邑,杀戮民人,农村破坏,城市萧条,往往百里之内不见人烟。在这样的情况下,商路不免断绝,商业亦不复存在。农民所生产的谷物是需要商人贩运的。商业的停滞,使农业由市场生产改变为家计生产,换句话说,就是生产非以贩卖为目的,而是以供给一家需要为目的。农业生产力的直线下降直接威胁到当时统治集团的稳定,解决粮食生产成为重要问题。最初是从消费入手,禁酒即是一例,《后汉书·孔融传》说:“时,年饥兵兴,曹操表制酒禁。”曹操作为汉室的“总代理”,在戎马倥偬的年代不忘时时关注朝廷财政收入,甚至不惜减轻田租,使人民有勤耕之心。安定地方的秩序,减轻农民的负担,这是与民休息之意,但是生产力过度破坏,单单与民休息,似亦无济于事。《魏志·司马朗传》说:“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当时民众流散,土地无主,多为政府没收,充为公田。

  如何利用好这些公田呢?之前,两汉政府为对付匈奴,每每使用屯田之法,以解决军粮问题。三国时军阀要扩军,必须积存充足的谷物,要积存谷物,就必须务农,而务农之法又莫便于屯田。建安元年,曹操得到许下,便试行屯田之制,成果丰硕。既有成绩,遂推行于各地。划无锡以西为屯田区域,即是官制的公田。按照萨孟武先生所说:“当时的屯田分两种:一是军屯,二是民屯。军屯乃选择军事险要之地或进军必经之路,使兵士且田且守。”建安十四年,曹操引水军自涡入淮,出淝水,军合肥,开芍陂屯田,即是其例。管理军屯的人不是当地领兵之将,而是另置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度支都尉。

  三国的屯田中,最重要的是民屯。民屯就是选择灌溉容易且土壤肥沃之地,雇用农民,耕作公田。常州(毗陵)以东、无锡以西的陆地农田正符合上述特征,故被设置为民屯田。

  按照当时的屯田之制,土地的主人是政府,农民是佃户。最初采取的是征调办法,强迫农民迁到屯田所在地从事稼穑,但是农民时时逃亡,所以后来又改为招募,招募贫民佃作。佃作公田的人被称为屯田客或典农部民。例如《魏志·赵俨传》中说的:“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俨复率署等攻之,贼即破灭。”而管理这些民屯的人,当是朝廷设置的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三国职官表》里说:“典农中郎将,郡县有屯田者置,二千石,第六品,主屯田。”“典农校尉,郡县有屯田者置,比二千石,第六品,所主如中郎将。”“典农都尉,郡县有屯田者置,秩六百石或四百石,第七品,主屯田。”也就是说当时大郡设置典农中郎将,小郡设置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则设置于各县。

  由上述历史资料的梳理,我们大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魏、蜀、吴鼎立之时,割据东南的孙吴政府在常州(毗陵)以东、无锡以西割地设立民屯,组织力量生产粮食,为其地方军队提供坚实的粮秣保障。而为了管理民屯的生产者,政府设立了“典农校尉”。到了西晋太康二年,随着晋暂时统一中国,无锡的民屯亦随之撤销,“毗陵典农校尉”成为历史的浪花。(陈永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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