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11
07:21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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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日前对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的案件作出判决,对涉及比特币“挖矿”的合同给予否定性评价,体现了法院护航绿色发展理念的态度。
2022年11月,一场围绕比特币“挖矿”的纠纷闹上法庭。东莞市某公司为了获取比特币,将数十台计算机服务器设备交给宜兴市某农场托管。该农场则提供高负荷电量,专门用于服务器“挖矿”,并以电费形式收取托管服务费。谁能想到,后来这批服务器竟被他人盗窃。于是,东莞市某公司依据之前签订的托管服务协议,将农场及负责人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因服务器丢失导致的32万元损失。
然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这起看似普通的托管服务纠纷背后,涉及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原则的问题。早在2021年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就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要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而本案中双方签订托管协议的时间是2022年11月,此时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已被严格管控,严禁新增。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协议中,农场主要通过提供大量电力资源来履行托管服务并获利,这种为获取比特币而进行的“挖矿”行为,违反了“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规定,也违背了民法典所确立的“绿色原则”。同时,该行为不符合国家对相关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与公序良俗相悖,因此判定该协议无效。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东莞市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何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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