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2/24
06:29
来源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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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时任何降低“驾驶专注度”或“让注意力从前方短暂转移”的行为都属于“分心驾驶”。在驾车过程中,驾驶人应集中注意力,密切观察道路情况,保持安全车速,掌控好车辆,杜绝分心驾驶,确保出行平安。
11月21日14时42分,张某驾驶轻型货车沿宜兴市荆邑路由南往北行驶至袁桥路口南侧时,撞上前方靠边但逆向骑自行车行驶的史某,造成车辆损坏、史某受伤。最终,民警认定张某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分心驾驶,未能及时发现路面情况,负事故主要责任;史某驾驶自行车逆向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宜兴交警大队民警吴越介绍,近年来,随着智能车载设备增多,驾驶人“分心驾驶”以及因此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也随之增多。“分心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驾驶时注意力分散或关注与驾驶不相关的活动,常见的有拨打电话、操作手机导航、在车内寻找东西、抽烟等。今年10月,宜兴交警在荆溪路龙潭路、东氿大道宜浦路、氿滨大道通真观路等路口新增电子眼30套,目前全市抓拍“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设备达40套。11月,宜兴交警共查处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4200余起,接打电话6800余起,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7400余起。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分心驾驶并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驾车时杜绝接打手机、吃东西、抽烟、捡拾物品等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周梦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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