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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公益诉讼 守护历史文化遗产

2024

12/23

08:27

来源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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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洁洁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灿烂的文明,印刻了历史的记忆,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本质上具有稀缺性,属于公共产品,代表公共利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明确协同保护中各方之间具体配合的举措、程序、时限和效果等,能够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桐油大王”沈瑞洲是近代民族工商实业家,其故居是无锡民族工商业发展史的重要实物见证之一,也是江南水乡比较典型的民居代表,但因年久失修,逐渐破败。滨湖区检察院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就沈瑞洲故居修复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非常重视,委托专业人员编制文物修缮方案。在滨湖区检察院与无锡经开区相关部门的联动下,沈瑞洲故居被列入我市“百宅百院”活化利用工程实施项目,进行了全面修缮。后续沈瑞洲故居完成功能布局和活化利用后,将对公众开放。

  名人故居是历史文化遗产中“人”和“物”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种类型,对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构建与传承有着独特作用。过去由于不少历史文化遗产权利主体不明确,无法确定直接利害关系人,致使司法实践对侵害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爱莫能助。公益诉讼制度的引入,可以避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形形色色的行政干预,依法遏制非法侵害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解决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纠纷,依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无锡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也要看到,一些名人故居、工商业遗址虽然挂了牌,建筑整体现状却不容乐观,外墙墙皮脱落、门窗歪斜,木质结构的房屋还普遍存在火灾隐患。公益诉讼可以为历史文化遗产撑起司法保护伞,期待检察机关发挥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主动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与文广旅、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做好线索移送工作,并持续跟进监督,共同保护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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