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30
21:13
来源
无锡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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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侵犯肖像权引发的案件。小虎(化名)开火锅店做直播揽客,顾客小山(化名)路过时发现自己入镜,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小山一怒之下把小虎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在未获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构成了对顾客肖像权的侵犯。最终,法院判决小虎通过直播账号发布道歉视频并向小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吃饭被直播、理发被直播、健身被直播,甚至走在路上都可能被镜头对准,成为短视频素材……随着全民直播风潮兴起,一些商家、博主等借助短视频平台,在未征得被拍摄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直播、拍摄,涉嫌侵犯肖像权,还可能带来其他风险。
网友评论
@谢谢你:直播别人的镜头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
@Maggie王小琳同学:女孩子最怕夏天被拍,再添油加醋说些胡话,真是讨厌。
@米米ᥫᩣ༠°:现在很多商家,把顾客的照片视频发送到网上以显示自己家生意好,有的人不在意,有的人还是比较在意这一点的。
@素413:一直都不喜欢被拍。。。。但是,现在到处都是拍摄的。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拍了。
@如月:现在遍地直播,真的很讨厌。正常环境还能忍,泡温泉这些真的难受。
@绿箩:你永远不知道认不得你的人拿着你的照片和视频写的什么文案!真的很讨厌拍视频照片的人。
@哄哄: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露脸喜欢火。
@momo:直播者应提前告知,不被允许则不拍摄;擅作主张令人感到冒犯。
@如果:普通老百姓也有隐私权和肖像权,这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快评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要遏制“被直播”事件发生,首先要加强相关法律的普及工作,让主播自觉尊重他人权益,不随意将他人置于直播画面中,同时让公众了解自身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其次,想要减少“被直播”事件的发生,仅靠主播的自觉和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平台和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管理,及时警告和处罚部分依靠侵犯他人权益获取流量的直播间。相信,通过多方长久的努力,定能够引导直播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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