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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为房建和市政工程发承包“立规矩”

2024

11/08

07:29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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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活动日益频繁,违法发承包行为时有发生。昨从无锡市住建局获悉,无锡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无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管理办法》,为房建和市政工程发承包“立规矩”。

  “违法发包特别是肢解发包,会造成总承包单位无法实行质量安全统一管理,转包和低于成本价分包则会导致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大大削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则会对工程管理产生不良后果”,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刘吉防介绍,这些行为往往会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引发安全隐患,也易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问题。市住建局近年来多次开展了针对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无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管理办法》应运而生,全流程、全方位地穿透式管理房建和市政工程发承包。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刘吉防介绍,《办法》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各方履约意识,其中,对于“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不得施工分包、允许施工分包的范围,以及分包合同总额的最高占比(房屋40%,市政30%)”的规定更是创新之举。“这个比例是我们通过对全市多个项目的调研,从而制定的上限,超出上限就属于‘非法分包’”,刘吉防分析,对“分包”的进一步明确,将更有效地加强统一管理,一旦出现问题,也可以快速追溯到责任人。

  流畅的资金链是保证项目健康运转的前提,确保建设资金全面落实到项目上,《办法》从工程款监管账户、合理价分包、暂估价分包工程款等多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方面,鼓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设立工程款项收支监管账户,保障建设资金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另一方面,防范低价分包,将以低于总承包合同中该项工程造价的规定比例(85%—95%)进行分包的,视为低于成本价分包;此外,明确暂估价专业工程费用由分包单位申报,经总承包单位审核确认后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防止挪用,保障资金安全。

  通过对资金的加强监管,农民工工资保障也多上了一重“保险”。《办法》中提出建设单位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依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计取,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保障施工单位权益和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在建设单位账户无法支付进度款时,施工单位可以凭支付担保到银行或者保险机构进行索赔,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陈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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