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31
06:59
来源
江南晚报
分享
近日,有家住扬名花园79号的居民反映,所在居民楼的一处外墙水泥脱落,钢筋裸露,曾有碎石掉落,两三年了都没人来修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现场探访。
破损未被妥善维修
记者来到扬名花园79号发现,外墙看起来是新粉刷的,一开始没有找到墙体脱落的地方。居民谢先生带记者绕到单元楼的背面,举手向上一指:“就是这里,蛮明显的,但一般人不会注意到。”随着谢先生的指引可以看到,破损处在靠近楼顶的地方,面积不大,缺失了部分水泥,还有钢筋裸露在外。
“水泥块掉落已经有两三年了,当时砸破了我家阳光房的玻璃。”谢先生告诉记者,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水泥掉落,“一开始以为是玻璃自爆,后来打扫时才发现了水泥块。”谢先生回忆,楼下的快递网点有不少工作人员进进出出,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
水泥掉落后,物业将周边区域用布条拦了起来,让大家绕道走,但不久就撤掉了,破损的地方依旧如故。“总归是睡不踏实的,我们希望尽快有人来修补好。”周边居民表示,因为中间涉及物业更换等问题,此事一直没了下文。
社区介入协调处理
记者前往位于小区进门处的越秀物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外墙太高,物业的师傅上不去,没有办法进行维修,目前这个问题已经反馈到所属的梁中社区。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在4月初已经派人进行了应急处理,将碎裂的墙皮和砖块清理干净,暂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后续我们会打报告到街道,经批准后,由街道的建管中心来维修,费用由街道来承担。”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扬名花园是安置房小区,没有大修基金,越秀物业不承担墙体修复责任,只能由社区介入,协调各个部门来进行处理,“处理相关问题可借鉴的经验并不多,也在一步一步探索解决方案”。在没有修复之前,社区将督促物业重点关注这片区域,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律师说法:安置房小区面临大修该咋办?
早期的安置房小区大多没有筹集大修基金,当面临大修时该如何处理呢?江苏蠡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航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在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情况下,住宅小区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可以按照业主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这种方式体现了公平原则,确保了每位业主都根据其物业面积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该部分费用需业主们自行筹集,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来协调和组织。如果业主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某些业主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可能会导致维修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晚报记者 陈钰洁/文、摄)
Copyright(C) 1998-2024 wxrb.com All Rights Reserved无锡日报报业集团无锡新传媒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3006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00306号
苏新网备2006009 苏ICP备05004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