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24
10:32
来源
无锡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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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一位女子哭诉称,她在自家店铺玻璃门上贴了一张A4纸(做月子餐生意的店铺招杂工),“有一个部门给我打电话:要我拿着身份证去他们那里接受处罚;不去的话,就要封了我的手机号。”起先,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管部门在回应媒体时表示:“会有罚款”,在自家玻璃上贴A4纸广告也是不允许的。9月18日,当地城管再次回应时表示:“我们工作人员通知她来接受处理,她就以为一定要交罚款,于是在网上发了视频”,最终没有进行处罚,只是口头教育她把宣传品摘下去。
网友评论
@余建毅:这营商环境,这治理水平,这眼界格局……唉~~
@乳糖:什么时候公务员工资和当地商业营收挂钩,他们就不会这样作乱了。现在这些商户的死活和他们半毛钱关系没有,他们工资一分不少,所以他们敢这样搞。
@bird:小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哪里能和市容市貌这种大事相提并论?该罚,罚到倾家荡产。罚到大街上没有一家店才好。
@原来啊哈:乱管不如不管,这种违反常识人性的管理全是坏处。
@慢慢地~翱翔 徐飛:如果不是网络关注热议,百分百会罚到店铺关门倒闭!!!
@风吹过:这算什么,店内的分类垃圾桶,因为顾客扔时没仔细分类,也被“传唤”到卫生办罚款。(非饮食行业)
@momo:就是纯属闲的没事干,玻璃里面立个牌子就行,贴玻璃上就不行,那效果不是一样的,拿个法条就往头上扣。
@一身轻:还是要罚款的,罚款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同样要罚,因他们没有宣传到位负管理责任不到位也同责。
快评
小小的招聘告示,这背后是人间烟火气和终端商业该有的活力。小店经济本身就是就业的重要蓄水池,一个简陋的招工告示,可能涉及几个打工人的生计。像新闻里这种A4纸打印的招工告示,是否达到损害市容的严重程度呢?执法者在执法不能一刀切地认为没有“审批”就是“违法”。这会让“违法”处于普遍状态,影响法治的严肃性。一边是市容风貌,一边是老百姓生计,不可偏废。法律条文的框架是明确规定的、冷漠的,但执法过程可以是温情的、暖心的。法律的执行更应兼顾尺度与温度,让法律不仅成为规范行为的准绳,更成为传递温暖与理解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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