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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被妹妹冒名顶替“结婚”19年 法院:建议撤销无效的婚姻登记

2024

09/05

08:50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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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本是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却因个别无视法律的人冒名顶替,反而成为当事人追求幸福权利的阻碍。近日,经新吴法院建议,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了一段冒名婚姻。

  2022年,因和丈夫戴某感情破裂,张某丽在老家南昌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然而经网上查询,工作人员却发现张某丽曾在无锡有其他结婚登记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了张某丽。

  张某丽十分震惊,她反复回想当年在无锡打工的情景并到无锡某民政局查询档案后,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妹妹张某群冒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了结婚登记。

  2003年,张某丽、张某群姐妹俩,从江西来无锡打工,租住在郭某家中。一来二往的交往中,张某群和郭某二人产生了感情。2005年,张某群怀孕,可她才刚满18周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那孩子如何上户口呢?张某群就偷偷拿了姐姐张某丽的身份证,和郭某在无锡某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

  后来,张某丽回老家与男友戴某办理结婚登记,因当时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国联网,婚姻登记处并没有发现张某丽的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况,还是为张某丽办理了婚姻登记。

  前不久,张某丽找到妹妹质问,张某群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愿意帮助张某丽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的结婚信息。姐妹俩经多番尝试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张某丽只能以妹妹张某群、郭某为被告,向新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张某丽与郭某于2005年办理的婚姻登记行为无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群、郭某承认为了领取结婚证,冒用张某丽身份信息的事实。法院审查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发现,表中的男女双方照片为张某群及郭某,而张某群的身份信息为姐姐张某丽的。

  新吴法院基于查证的事实,建议无锡某民政局撤销该局2005年作出的张某丽与郭某婚姻登记。另建议该局在婚姻登记行为中加强审查、规范流程,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无锡某民政局立即组织审查、研讨,撤销了张某丽与郭某的婚姻登记信息。至此,张某丽19年之久被冒名结婚的问题终于被纠正。

  以案说法

  承办法官提醒,冒名结婚是指非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而是冒充他人身份,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行为。因被冒名者未申请结婚,而且非其本人意愿,故冒名结婚的婚姻无效。被冒名者可以向民政机关申请纠错,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其被错误登记的婚姻登记信息。冒名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构成违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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