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1/08
09:42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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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大促正在火热进行。一些消费者“买买买”遇到选择难题时,会看看其他买家的评价作参考。但你知道吗,这些评价也许被掺了假。
近日,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办结了一起刷单炒信案。比较特殊的是,该案当事人并非商品经营者,而是一家专为商家提供刷单炒信服务的“服务商”,截至案发时,其已疯狂刷单4.6万余单。
超低价“霸王餐”,背后有何猫腻?
小秦(化名)平时比较喜欢点外卖。前段时间,他在手机上收到一条“超低价吃外卖”的小广告,点进去一看,该优惠有附加条件:按要求好评。
这究竟是真是假?小秦半信半疑地试了一下:通过该小程序链接,跳转至某外卖平台下单了一份售价30元的餐品,收货后按照小程序上的提示晒图好评。没想到,很快收到了25元的返现。
小秦怀疑,这可能是一个专门为商家提供“刷单炒信”服务的平台,遂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涉案小程序展开调查。在确定该小程序经营者为无锡市某餐饮管理公司,并锁定该公司位于梁溪区的经营场所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行动。
当天,执法人员赶至该公司时,现场发现该公司员工正在微信小程序上设置“霸王餐”活动。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查获了大量该公司用于从事好评返现吃“霸王餐”活动的电子证据以及相关书证材料。
商家想要好评无门,他们看到“商机”
经查,案发当天,在现场办公的3人分别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合伙人。两年前,3人合伙创业,原本经营一家餐厅,但生意不景气,不久便因亏损而关门。在另寻方向时,他们发现一个“商机”:餐饮商户为了提升自身人气,会让渡一部分利润,在外卖平台投放一定数量的“霸王餐”(注:免费或折扣力度较大的餐饮商品,下同)吸引消费者,但因无渠道找到愿意来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导致活动收效甚微。于是,他们决定“牵线搭桥”居中服务盈利。
去年年底,该公司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并请技术公司搭建了后台管理系统后,开始招揽外卖商户入驻其平台。
商家入驻后,在后台填写“放餐限量”(即每天向消费者提供的“霸王餐”单数)及“品鉴限量”(即上述放餐限量中商家想要获得的好评数量),经当事人审核通过后,即可在该微信小程序上开展“霸王餐”业务。活动期间,“品鉴限量”范围内的消费者在购买对应的“霸王餐”餐饮服务后,要按照该微信小程序指引“晒图好评”,经当事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的返现,在“品鉴限量”范围外的消费者则仅需上传对应的订单截图和付款截图即可获得返现。为提升好评率,入驻商家一般会将“品鉴限量”设置为无限接近“放餐限量”的数值。
举例而言,如果一家店在后台填写的“放餐限量”为10,“品鉴限量”为8,返现折扣为“满40元返35元”,就表明该店每天通过该微信小程序,向消费者提供10份“满40元返35元”的餐饮商品。消费者通过该微信小程序链接,到该店位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的店铺下单,要先付款40元,前8名消费者收到对应商品后,按要求“晒图好评”方可获得35元返现,后2名消费者仅需上传相关截图即可获得返现。
狂刷4.6万余单,帮助“刷单炒信”受罚
在服务期间,该公司主要通过向入驻商家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从中获得盈利。相关证据证实,自上述业务开始至案发的5个月内,该公司共从事“霸王餐”业务4.6万余单,收取服务费合计11.2万余元。
案发后,该公司主动调整平台运营规则,不再以“好评”作为返现的条件。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后认为,该案当事人为外卖平台经营者提供的“霸王餐”服务以获得好评为前提,其实质为以高额返现的形式诱导消费者发布违反其主观意愿的好评,误导其他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鉴于其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案发后及时整改消除危害后果,该局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执法人员解释,这就意味着,“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晚报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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