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9/30
09:21
来源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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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1月1日起无锡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老楼加装电梯,可以从源头上解决老楼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出行障碍。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响应江苏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着力改善多层住宅居住条件的民生需求,此次通知的出台,可以进一步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需求,破解年老体弱者上楼难等民生问题,提升生活居住品质。
据悉,凡符合我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的,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由住建部门将相应的住宅小区楼栋号及增设电梯实际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备案。公积金中心取得项目备案清单后,增设电梯的产权人、产权人父母及其子女名下的公积金都可以提取支付增设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只可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费用,提取总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家庭所需分摊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
市民可以登录“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可提取房源信息。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不动产权证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至公积金中心办理。(葛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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