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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

2022

11/14

13:05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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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学理上搞清楚共同富裕“是什么”,弄明白共同富裕“不是什么”,进而廓清思想迷雾,解答疑虑困惑,准确把握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是非常重要,也非常关键的。

    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切好分好“蛋糕”,更要做大做好“蛋糕”

  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切好分好“蛋糕”,而且要做大做好“蛋糕”,两者同样重要。就现实国情而言,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发展仍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在“十四五”乃至更长的一个时期内,发展经济、把“蛋糕”做大做好仍然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发展仍然是硬道理。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所追求的共同富裕,首先应当是富裕基础上的“共同”,而非“共同”基础上的富裕。只有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持续不断做大做好“蛋糕”基础上切好分好“蛋糕”,才能厚植共同富裕基础,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促进共同富裕要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

  共同富裕不是“绝对公平”“吃大锅饭”。只讲效率不讲公平,造成两极分化和阶层固化,不符合共同富裕原则,也背离社会主义初衷。同样,只求公平不要效率,搞平均主义也是不可取的。在个人能力禀赋存在差异的现实社会中,绝对平均主义尽管从结果上看貌似平等,但对于那些有创新能力和辛勤劳动的人们则是不公平的,因为它抹杀了个体差异。如果有创新能力的人不再创新,辛勤劳动的人不再勤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就会陷入停滞甚至倒退。共同富裕就会成为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促进共同富裕要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要弘扬勤劳创新致富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为大多数人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创新创业增收致富创造条件,为普通人通过奋斗改变命运提供通道。只有在保证公平的同时使其保有对创新和勤劳的激励作用,才能形成正确的公平观,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促进共同富裕要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在百年的艰辛探索和历史变革中被证明了的正确的制度选择。我们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我们所谋划的促进共同富裕之策,都要根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壤,站在40多年市场化改革理论和实践成果的肩膀之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灵魂和核心,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这就为促进共同富裕划定了明确边界:必须要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展开和推进。

  因此,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固然要发挥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作用,鼓励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更多回报社会,但绝不是“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固然要发挥三次分配对于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但主要通过慈善捐款方式、在自愿而非强制的基础上进行,反对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固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但绝不是政府大包大揽,绝不能“养懒汉”“等靠要”、搞“一刀切”,要防止掉入“福利主义”陷阱。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向,致力于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即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又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同时,完善第三次分配机制,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促进共同富裕是一个全局性问题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牵动社会再生产各方面和国家治理活动各领域,是一个全局性问题。围绕促进共同富裕的考量,不能只有分配一个维度,也不能限于经济一个视角。要跳出分配维度和经济视域局限,从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要求出发,坚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并重,综合施策。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和阶层固化,实现社会和谐安定。既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提高效率效益;又要着力从制度安排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既要关注低收入群体,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牢基本生活底线,解决贫困问题;又要致力于探索致富途径,通过保护产权、保护合法收入,合法致富。既要关注“富口袋”,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又要关注“富脑袋”,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只有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中促进共同富裕,才能着眼于全局,才能从统筹社会再生产各方面、协调国家治理各领域立场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的统一。

    促进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富裕是个要分阶段加以实现而非一蹴而就的目标。从“十四五”到本世纪中叶,促进共同富裕固然等不得,但也急不得,而是一个需要耐心、实打实把一件件事办好的长远过程。如今,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及个体之间存在适度差异是正常的。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不可能齐头并进,要因地制宜探索有效途径,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不急于求成,不盲目攀比和冒进。

  总之,在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因时因势因地制宜设定发展目标,不搞“齐步走”,不做“过头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

  (本文系高培勇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共同富裕大家谈”第一期上的发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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