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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配建养老用房应尽快投入使用

2023

11/12

20:28

来源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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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 北

  伴随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全社会的养老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传统的居家养老已经不是唯一选择。当最早一批生育独生子女的父母也步入70岁的门槛时,这个初老群体与他们的前辈表现出不同的需求,倾向于寻求更合适自己的养老方式。现在不同层次不同运营模式的养老机构很多,人们对养老机构的认知也发生了变化,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有了更多选项,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也逐渐上升,而就近入住自己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机构,或入住子女家附近的养老机构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据了解,目前一方面无锡市区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难以满足需求,有些公立的养老或护理床位需要排队等待方能安排入住。另一方面,一些较大规模住宅区的配套养老用房却大量空置。仅笔者居住小区的周边,就至少有两三家颇具规模的养老用房,有的已空置了好些年。

  其实早在2015年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并于2022年9月进行了修订。上述《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条例》要求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主体建筑工程同步或者先行规划核实。按照规定应当配建而未配建或者未按照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已建住宅区,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建设单位等予以补足。其他已建住宅区,未配建或者配建标准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多个占地面积较小的相邻住宅区可以统筹规划、集中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对相邻住宅区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统一管理运营。

  《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在2015年出台,并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政策法规都有了,配套养老设施也有了,相关部门应该拿出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要么让公立养老机构托管运营,要么引入民营力量运营,让这些已建成的住宅区配套养老设施尽快投入使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满足附近老年居民的养老需求。(作者系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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