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7/0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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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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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7月1日起,江苏“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扩大到全江苏,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并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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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19年12月起,江苏在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2020年5月起,江苏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扩大试点地区包括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日出台的《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将改革范围从7月起扩至全省。
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
“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包括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在江苏范围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全省版)》中的共计535项事项,分类实施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对上述535项事项以及《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中明确的69项事项,分类实施改革。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所在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市浦口区,苏州工业园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市连云区参照自贸试验区执行。
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
具体而言,在江苏范围内对涉及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在自贸试验区对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取消审批;在江苏范围内对涉及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试验区对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改为备案管理;在江苏范围内对涉及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贸试验区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在江苏范围内对16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对25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对14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18项设定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事项取消或延长有效期限,对13项设定许可数量限制的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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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建立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即将企业进入特定行业或者领域开展经营应办理的许可证全部纳入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按清单明明白白办证,对于明晰政府和企业的权责关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介绍,该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层面清单调整情况和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时更新《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还将采取一些协同配套措施,如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在2022年底前江苏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及时将电子证照与企业登记注册、许可、备案、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江苏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加大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记者看到,《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监管规则,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如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监管数据共享与应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编辑: 金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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