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4/21
20:28
来源
无锡观察 无锡日报 江南晚报 无锡新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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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养老服务水平稳健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帮助养老服务行业纾困解难。
据了解,眼下无锡养老服务有序恢复,防控依然不能松懈。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慎终如始做实做细养老机构、护理院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全市养老机构“零感染”底线,确保机构在院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对于空巢、独居等居家特殊困难老人,各地要做好辖区内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关爱服务台账。充分调动各种力量,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分类开展走访探视、社会救助、临时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关爱服务。
为缓解养老机构运行成本增加的压力,意见明确疫情期间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上调15%,执行期为2020年1月至疫情结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养老服务机构受疫情影响而发生经营困难的,免收1-3个月房租,执行期间为4月底前。倡导经营用房业主酌情减免养老服务机构的租金。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养老服务机构,经相应税务机关批准,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养老机构在疫情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减免缓缴政策。
记者: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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